股票代碼:600309 股票簡稱:萬華化學(600309,股吧)公告編號:臨2014-34號
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4年12月8日上午10:00在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常務副總裁兼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寇光武先生主持。
本次會議采用現(xiàn)場投票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向 A 股股東提供網(wǎng)絡投票平臺,投票時間為 2014 年 12 月8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shù)(包括網(wǎng)絡和現(xiàn)場方式),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shù)及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比例。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如下:
三、律師見證情況
公司法律顧問北京市華堂律師事務所張劍英律師、韓健偉律師對本次會議進行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如下:
公司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和表決程序等有關事項均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同意將其法律意見書作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必備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對其法律意見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jīng)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對本次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董事會
2014年12月8日